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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8”特大跨境電信網絡詐騙案宣判 涉案金額1.05億 98人獲刑

來源:聚銘網絡    發(fā)布時間:2021-06-30    瀏覽次數:
 

信息來源:新浪科技



三部門聯(lián)合發(fā)文:從重處罰電信網絡詐騙主犯慣犯

6月16日,由公安部督辦的“10.18”特大跨境電信網絡詐騙系列案在成都鐵路運輸兩級法院集中公開宣判,涉案的98名被告人分別因犯詐騙罪、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被判處十二年至一年不等有期徒刑,其中判處五年以上刑期的35人。98名被告人被判處罰金共計2400余萬元。


2019年3月至2020年5月20日,“宏盛國際”犯罪集團租用成都某網絡科技有限公司的客服軟件,在菲律賓馬尼拉馬卡蒂市(音譯)電力大廈組織設立虛假賭博平臺,內設“北京28”“加拿大28”等項目,實施電信網絡詐騙犯罪。該犯罪集團通過交友軟件,設置個人虛假信息資料、虛擬身份、虛擬定位,以交朋友“談感情”的方式物色中國境內被害人,編排“話術”與被害人聊天。取得被害人信任后,以“高額回報”為誘餌,誘騙被害人參與上述虛假賭博平臺。先期讓被害人少量獲利提現,待被害人產生信任后繼續(xù)誘騙被害人大額充值,之后以信息錯誤、金額不足、賬戶被凍結等為由拒絕提現,非法占有被害人錢財。本案國內被害人達一千五百余名,涉案金額10458.3052萬元。

公安部將此案列為督辦案件,以立案時間確定為“10.18”專案,指定成都鐵路公安局偵查。在公安部鐵路公安局的統(tǒng)一指揮下,全國鐵路公安機關抽調精干警力數百人,經過近一年縝密偵查,行程跨越二十多個?。▍^(qū)、市),最終成功破獲本案,抓獲犯罪嫌疑人一百余人,凍結涉案資金九百余萬元。

該案移送檢察機關后,鑒于涉案人數多、涉及地域廣、涉案金額特別巨大,且證據材料繁多、案情疑難復雜,為便于查明案情,將本案合理拆分為5個案件,分別由四川省人民檢察院成都鐵路運輸分院向成都鐵路運輸中級法院提起公訴1案29人;成都鐵路運輸檢察院向成都鐵路運輸第一法院提起公訴4案69人。

成都鐵路運輸中院成立合議庭,多次組織召開庭前會議歸納爭議焦點,明確庭審調查及法庭辯論方向,確保庭審質量和效率。鑒于被告人關押于兩個看守所,且人數眾多,為保證疫情防控“萬無一失”,成鐵兩級法院采取“線上+線下”方式,通過審判法庭與兩個看守所視頻連線,首次實現被告人在三地同步受審。

經過長達5天的庭審,法院查明,2019年3月,蘇某某(在逃)等人在菲律賓注冊設立“宏盛國際”,下設人事部、行政財務部、推廣部、客服部(后臺),雇傭被告人朱某某、董某等一百余人分別擔任主管、小組長、組員,從事跨境電信網絡詐騙活動。2019年5月2日至2020年5月20日期間,利用交友軟件推薦虛假平臺,誘騙中國大陸地區(qū)居民充值投注并后臺操控的方式,騙取青海、河北、浙江、江西、湖北、四川等地一千五百余名被害人共計10458.3052萬元,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構成詐騙罪。被告人陳某某等4人因新冠疫情從菲律賓回國后,邀約李某某搭建網絡詐騙平臺,采用與“宏盛國際”類似的電信網絡詐騙方法,繼續(xù)實施詐騙活動,2020年5月至7月期間,共同騙取多名被害人共計三十五萬余元,其行為也構成詐騙罪。被告人陳某等4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網絡實施犯罪,為其犯罪提供支付結算幫助,情節(jié)嚴重,其行為均構成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

法院認為,被告人朱某是詐騙集團推廣部C組主管,負責推廣部C組的管理,包括考勤、協(xié)調組員生活、提拔小組長、分發(fā)工資、指導大額上下分等;被告人董某是詐騙集團行政財務部主管,負責行政財務部的管理,包括日常事務、費用結算、報銷等事宜,二被告人的犯罪行為在詐騙集團中具有組織管理性,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依法認定他們是主犯。根據他們的犯罪數額,法定刑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紤]到犯罪集團還有更高層級的主犯未到案,根據朱某、董某的犯罪事實、情節(jié),依法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并處罰金。

本案主審法官指出,本案是一起典型的“殺豬盤”電信網絡詐騙犯罪案件,此類詐騙犯罪大都是團伙作案,鏈條化運作的方式使其更加隱蔽,策劃周密的犯罪過程使其迷惑性更強。

近年來,隨著信息網絡技術的快速發(fā)展,電信網絡詐騙已成為當前發(fā)展最快、嚴重影響人民群眾安全感的刑事犯罪,其受害對象已逐漸從老年人向中青年群體轉移,犯罪主體也開始向低年齡、低學歷、低收入等“三低”人群發(fā)展,詐騙手段不斷翻新,詐騙過程呈現周期長、環(huán)節(jié)多、多手段疊加、跨平臺實施等特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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